连州市城综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
为全面掌握全局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情况,及时分析研究,提出对策意见,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排查的组织方式
矛盾纠纷排查工作,由各处队、股室为单位实施。
二、排查的主要内容
(一)可能影响本地区、本单位、本部门稳定的问题;
(二)影响本局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;
(三)至今未能彻底解决的集体上访和缠访问题;
(四)其他有必要排查的问题;
三、排查报告的方式
(一)各处队每个月分析排查一次。
(二)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问题随时排查并及时上报。
四、排查的工作要求
(一)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抓早、抓小、抓苗头,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真实情况。做到实事求是,不弄虚作假,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,不缩小,如实上报。
(二)排查工作必须深入实际,做到范围广、情况明、内容实。要把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结合起来,全面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,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应予高度警惕。
(三)各处队以及工程科、公用事业股对排查出的问题,要上报局领导小组;实行“零报告”制度,经排查没有问题的也要上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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